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批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技能考点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 时间:
- 2018-09-25 17:34:29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苏教师资格证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技能考点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苏教职﹝2017﹞27号)精神,为保证我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现就做好首批技能考点标准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建设要求
一是技能考点基础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升级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7〕18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苏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升级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二是技能考点必须达到相应专业类考点的专业化要求,具体要求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第一批技能考试大纲(试行)及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教职﹝2018﹞1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考点所在学校应充分依托现有实训基地,按照上述要求推进技能考点标准化建设。
二、强化组织保障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对区域内技能考点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畅通招标、采购等审批流程,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对技能考点标准化建设的监督检查,制定本地区考点建设推进时间表,确保相关学校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技术指导
各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组牵头学校要率先建设成相应标准化技能考点,做好示范引领。各研究组要针对本专业类技能考试的特点和要求,制订培训方案,对有关专业课教师和考评员等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赴省内各地对技能考点建设进行技术指导。
四、把握时间进程
1.人员培训。2018年9月30日前,各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组依托学校建成的标准化技能考点,对所有拟建考点学校相关专业课教师和考评员等组织培训。
2.市级验收。2018年10月中旬,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对本地技能考点进行逐一验收。
3.省级验收。2018年10月底前,省中职学考办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分期分批组织省级验收。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考点列入全省标准化考点统筹管理与使用,同时给予相应奖补。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2018年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技能考点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为2018年全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