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评估院关于组织2018年下半年 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现场考察的函
- 时间:
- 2018-10-08 16:43:28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苏教师资格证
2018年下半年,全省共有254所市优质幼儿园申报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我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商省教育厅基教处,确定其中209所幼儿园通过材料评审,进入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分别于10月23日—26日、11月13日—16日、12月4日—7日,分三批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每所幼儿园考察时间为一天。按既定程序,考察活动主要包括:阅读自评材料,考察晨检,观摩一日活动,随机访谈教师、幼儿和家长,有针对性地核查原始资料,考察场地、设施、设备,现场反馈考察情况等。现场考察不需要专门准备迎评卷宗,相关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规范存放备查。不需要专门安排汇报会,请幼儿园提前向专家组提供创建介绍书面材料、自评及整改资料。
二、接到本函件后,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将被评幼儿园的基础信息按《2018年下半年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及时通过县(市、区)教育网公示。专家组进园前3天,被评幼儿园要将统一格式的《评估公告》(表式见附件2)在幼儿园内外显著位置及校园网上发布(保留时间一个月)。评估监督电话:025—83335260。
三、本次现场考察继续实行“开放式评估”,以不断提高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的社会化、公正性和满意度。请被评幼儿园按要求就地聘请3位相关社会人士与我院派出的3位专家共同开展现场考察。
1.按照评估统一要求,幼儿园在现场考察两周前遴选3位社会评估人士,其中1人为在园幼儿的家长委员会成员,1人为近三年毕业幼儿的家长,1人为结对创建幼儿园的园长。家长代表由幼儿园提请家长委员会推选,幼儿园园长代表请县(市、区)教育局在结对园中指定。
2.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将审定后的社会评估人士基本情况于现场考察一周前,通过电子邮箱jsyz08@163.com集中报送省教育评估院备案。被评幼儿园在大门外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表式见附件3)。公示前,幼儿园和县(市、区)教育局应就个人是否同意将基本信息公开征求意见。
3.请有关教育局或幼儿园参照《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现场考察指南》(从江苏教育评估网下载),对社会评估人士进行专题辅导,重点是分工指标内涵及评价细则、考察的基本方法、考察记录的文字要求、单项结论的判断标准、考察工作规范纪律等。在现场考察前,提醒社会评估人士准时参加各项活动。
4.现场考察后,幼儿园将《现场考察整改建议书》转发家长委员会成员,请家长对幼儿园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幼儿园评后整改报表》经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审签字后上报。
四、专家组在考察现场不作评估结论,只对被评幼儿园反馈考察意见,并发送《现场考察整改建议书》,遇有突出问题请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有关幼儿园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并于2019年2月底填写《评后整改情况报表》(表式从江苏教育评估网省优质幼儿园评估专栏下载),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集中报送我院。我院将组织专家组审核后提出建议结论报省教育厅审定。
五、现场考察分组与日程安排(见附件1)原则上按我院提出的方案执行,不得自行缩短时间。有2所以上迎评幼儿园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察顺序。
六、专家组接送及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确保车况良好,行车安全。食宿一律安排在地方政府定点接待宾馆或招待所。
七、规范评估是教育评估的生命线,所有参评幼儿园均应与我院及专家组共同签订并落实《规范评估责任书》,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教育厅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要求,严格遵守“五不”评估纪律,坚持常态迎评、规范迎评。对违反评估纪律的幼儿园及县(市、区)将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将报请省教育厅通报批评。
八、现场考察期间,请每组第一所幼儿园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于10月22日上午(第二批为11月12日上午、第三批为12月3日上午)11∶00前派车到南京市京西宾馆(草场门大街111号)接专家组,并统一用餐。下一站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派车到上一站接专家组。请各市教育局幼教干部做好衔接工作。遇有需要协调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院省优质幼儿园评估项目组联系。联系电话:025—83335271,025—8333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