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9-08-08 17:12:32
- 作者:
- 张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苏教师资格证
各市(县)、区教育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下达给我市的2019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为21名,中职校正高级讲师推荐名额为7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数中乡村教师不得少于10%,在乡村中小学任教满30年的,可不受推荐指标限制。在乡村学校评上正高级职称的,5年内不得交流到非乡村学校。各地、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注意学段、学科分布,并向一线优秀教师、乡村教师倾斜,其中担任中小学(不含幼儿园)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包括副职)的不超过30%,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
二、推荐条件
各地、各单位要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和省、市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精神,对照以下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一)坚守师德评价第一标准。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把师德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以从严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考核。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设立举报热线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各市(县)、区教育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各有关学校(单位)要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均须进行现场教学测评,现场测评结果结合平时教学情况分为优秀、良好等,测评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省下达推荐人数的60%,教学能力测试要作为各市推荐的重要内容。从2020年起,要将教师结对帮扶若干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其转化提升的情况,作为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
(三)突出教科研成果贡献度考核。加大教育教学成果在评审中的权重,着重考察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课题等教科研成果对学校教学的指导作用和转化情况,以及在教学成果奖等奖项中的获得情况。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课题,着重考察课题研究成果在自身的教学实践中或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
(四)注重示范引领作用。推荐人选能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室及培育站领衔人、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授课教师(含名师空中课堂)等,并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专业示范作用。
(五)突出材料真实性。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中职校教师应如实提供2014年至2018年间的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提供考核办法、通知等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提供企业实践相关佐证材料。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职称继续实行网上填报,依据“无锡专技人员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校(单位)推荐。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情况简表》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市、县资格审查。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市教育局委托专业机构对上报的论文代表作进行查重处理。
(四)市推荐委员会推荐。市成立正高级教师(讲师)推荐评审委员会,依据《资格条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集中教学测评、专家评议等方式,在省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择优推荐。推荐人选及《评审表》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及评审费用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表和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逐一审核。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2,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如发生材料缺漏情况较严重等情况,省将核减我市下一年度正高级职称申报指标。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地区和单位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每份教师材料收取评审费400元,交(汇)款方式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地点:市学前街27号(原市教科院)816办公室。联系电话:81827686、82732863。
无锡市教育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