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南京市高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第一次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公告
- 时间:
- 2022-06-23 16:46:12
- 作者:
- 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苏教师资格证
因相关部门核查的个人犯罪记录情况尚未反馈,如后期我局收到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而本人在个人承诺书中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于2022年6月28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证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229号(高淳区教育局一楼东大厅)。领证时间:2022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领证须知:
一、已被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其中,2022届毕业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本人毕业证书领取。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须提供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尚处于妊娠期的人员应在孕期结束后完成全部待体检项目,并及时将体检合格证明交到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25-57338636,经审核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如逾期未交(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认定机构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并同时注销教师资格证书。
三、领取证书的人员必须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进入领证地点时应主动扫“场所码”,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卡”(均无异常),领证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领证地点。申请人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不得到现场领证人员:
(1)28日内有境外(除澳门外)旅居史、21日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14天内有本土散发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以及7天内有本土散发疫情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旅居史人员;
(2)21日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
(3)“苏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
(4)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5)14日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人员;
(6)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十大症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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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高淳区教育局2022年教师资格第一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
附件2:个人委托书.docx
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