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南京市建邺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告示
- 时间:
- 2020-10-23 08:52:55
- 作者:
- 曾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苏教师资格证
因相关部门核查的个人犯罪记录情况尚未完全反馈,如后期我局收到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而本人在个人承诺书中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
申请人可以在附件1下载《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查询名册》查询其认定结果。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于2020年10月23日(周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证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建邺区长虹路37号)一楼报告厅。领证时间:2020年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需有委托人写的个人委托书(在附件2下载)、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
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25-87778242(工作日时间)。
领证须知: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需有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
领取证书的人员必须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需提前申领“苏康码”,进入领证地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领证地点。申请人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1: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查询名册】【附件2:个人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