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江苏南京市溧水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
- 时间:
- 2021-07-15 09:28:20
- 作者:
- 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苏教师资格证
经南京市溧水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489位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同意认定74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303人小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112人幼儿园教师资格。
因相关部门核查的个人犯罪记录情况尚未反馈,如后期我局收到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而本人在个人承诺书中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
申请人可以凭本人报名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指定网站查询认定结果,查询网址为:http://503026.yichafen.com/。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于2021年7月26日至27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证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一楼大厅(溧水区中山西路12号)。
领证时间:
(1)初中、幼儿园: 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小学: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领证须知: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其中,2021届毕业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本人毕业证书领取。
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需有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
领取证书的人员必须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需提前申领“苏康码”,进入领证地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领证地点。申请人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点击下载:个人委托书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