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江苏南京江北新区认定教师资格结果告示
- 时间:
- 2021-11-20 12:05:49
- 作者:
- 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苏教师资格证
因相关部门核查的个人犯罪记录情况尚未反馈,如后期我局收到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而本人在个人承诺书中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做出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
申请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查询认定结果,同时记住领取证书序号(领证时用)。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于2021年11月19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合格学历)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证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报名大厅,地址: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旭东路629号。领证时间:8:30—17:00,中午正常办公。领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不能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可申请邮寄。可先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本人详细收件地址、联系电话邮寄至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邮寄申请,邮寄地址: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旭东路629号,收件人:汤老师,联系电话:025-68553451。
领取(收到)材料后,教师资格证书本人留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