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师资格认定中对普通话水平要求
- 时间:
- 2018-11-29 15:49:08
- 作者:
- 张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苏教师资格证
普通话等级证是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唯一需要的辅助证书,考生需取得相应的普通话证书方可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并取得普通话证是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印,否则无效。
下面,我们就通过表格来看一看各类教师资格证对于普通话证等级分明的要求吧,以及在普通话证中需要达到多少分值才能考取到!
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 | 等级 | 考取分数 |
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 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
普通话一级甲等 | 97-100 |
普通话一级乙等 | 92-96.9 | |
普通话二级甲等 | 87-91.9 | |
普通话二级乙等 | 80-86.9 | |
普通话三级甲等 | 70-79.9 | |
普通话三级乙等 | 60-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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