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要准确反映时代
- 时间:
- 2018-06-01 13:57:07
- 作者:
- 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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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教师资格证
今年是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60周年,也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5周年。
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了《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在分析新时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新环境和新要求的基础上,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围绕如何全面推动语言文字事业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以及当前面临的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学者。
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更细致
2001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实施。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程荣表示,这标志着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本政策。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广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汪磊对此表示,这在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有关调查显示,“全国普通话普及率达到70%以上,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的比例超过95%”,国民的语言交际障碍在逐步消除。
信息时代的到来,对汉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汉字规范化和标准化的重要性日渐凸显。程荣告诉记者,为满足信息时代汉字应用规范化需要,国家语委和相关部门加大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力度,并于2013年6月正式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这是一项重要的汉字规范标准。”程荣说。
汉字中同字异读的现象比较常见,给学习和推广普通话带来了一定困难,对异读词进行整理和规范也应当与时俱进。据程荣介绍,受国家语委委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刘丹青领衔的审音课题组,经过多年调查研究,对1985年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做了认真修订,新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有望在今年底前正式公布。
语言文化多样性面临挑战
当前,社会正处在一个信息海量、发布趋简、渠道多元的大数据时代,语言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
陕西师范大学教授杜敏表示,反映外来文化的外来词、字母词出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与媒介相关的网络语言快速流行,向共同语不断渗透;进城农民工与子女在语言使用上呈现出代际差异……这些都是我们正在面对的语言生活问题,也是学界必须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少数民族语言出现濒危现象,部分方言、方音正在消失。语言与文化的多样性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汪磊说,为应对这一挑战,在已实施多年并取得成功经验的“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基础上,教育部和国家语委于2015年5月正式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调查点覆盖全国,有汉语方言调查点1000个、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点400个、语言文化调查点100个。“这一项国家重大语言文化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在汪磊看来,广大语言文字事业工作者不仅要注重重大项目选题的攻关,还应关注广泛的语言使用者,开展多种形式、多个层次的语言科普活动,让语言科学、语言文字法规“走向基层”,让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深入人心。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加强对网络语言、新词新语、字母词、外语词等的监测研究和规范引导。强化对互联网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和管理。倡导文明用语用字,抵制低俗语言,推动社会语言文明建设。
程荣说,在网络交流中,乱用生僻字、低俗字词的现象十分突出,比如现在网络中用“槑”形容一个人很呆,以强化呆的程度,但事实上,“槑”的字形古已有之,是“梅”的古字。清代龚自珍《病梅馆记》中的“梅”就用的是“槑”;至今还能见到开封包公祠内的匾额上“梅花堂”中的“梅”写作“槑”的真迹,乱用古字等生僻字并曲解其意,会对中国古典文化的传承造成损害。
程荣建议,面对信息传播高速化、语言交流方式多样化,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制定需要从原来的实践先行,改为标准制定要包括一些预测性的规范,做到规范标准不能滞后。此外,网络语言领域应及时出台国家层面的规范,并研究探索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如何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抵制新媒体语言中低俗、污秽的内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方法和措施要跟上信息化时代国家发展的需求,如此,规范化工作则可事半功倍。”
汪磊告诉记者,在密切关注网络传播平台对语言传播、语言生活影响的同时,也要关注信息技术对语言研究的影响。如今,虚拟语言生活正在全方位地影响现实语言生活,并最终实现虚拟语言生活的现实化过程。未来应寻求多方合作,进行大数据挖掘,理清虚拟语言生活的发展、演变脉络。此外,应科学认识虚拟语言生活的多层性与分众性,关注网络语言使用人群的变化,追踪网络语言流向通用语言的路径,合理规划与引导,以促进虚拟语言生活与现实语言生活的良性互动,构建网络时代的和谐语言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