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免考问题
- 时间:
- 2024-02-04 11:14:18
- 作者:
- 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苏教师资格证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教育部。
各省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年份不同,部分省份对改革试点前的师范生认定也设置了最后认定期限。具体请咨询本地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及《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自2021年起,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来源:中国教师资格网
原文链接: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5/a21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