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时间:
- 2020-09-08 16:29:16
- 作者:
- 杨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苏教师资格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岗位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rs1.nith.edu.cn/。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5日9:00至2020年9月2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同时需根据报考岗位相关要求上传供资格复审的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未上传无法通过资格复审)。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开考要求,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学校官网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方式参加资格复审(疫情防控期间依据报名系统上传的电子资料开展复审),复审工作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要相关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校级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要求
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将通过①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②电话、邮件、③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按照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包括试讲和笔试两种形式,其中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采用试讲形式,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B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笔试形式。笔试内容以测试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及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为主。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笔试成绩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院官网发布。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主管单位备案后,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院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一)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三)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096821 联系人:徐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8096817 联系人:张老师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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