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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盐城阜宁县教育局招聘教师132名公告

时间:
2021-07-05 17:34:54
作者:
黄老师
阅读:
来源:
江苏教师资格证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2名教师(含50名2017级阜宁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和7名2016级阜宁籍免费男幼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阜宁县教育局2021年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阜宁县教育局2021年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和男幼师招聘计划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5日至2003年7月14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阜宁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报名。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①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国务院、教育部1997年正式颁布);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国务院、教育部 学位〔2011〕11号);③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 教高〔1998〕8号);④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 教高〔2012〕9号);⑤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目录外专业名单(教育部2003年公布);⑥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育部 教高〔2004〕3号);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育部 教研厅〔2010〕1号);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育部 教高〔2012〕9号);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教育部 教高〔2012〕9号);⑩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育部 教职成〔2015〕10号);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 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方式:关注“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阜宁教育服务平台”,登录“阜宁县教师招聘”系统,先注册后报名或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报名系统:

  也可登陆网页:http://www.fneduserviceplatform.cn/recruit/user_loginPage.do;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7月10日-- 14日(每天8:30—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 7月10 日--15日;

  (3)陈述申辩:2021年7月10日--15日(每天8:30--18: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7月11日--15日16:00;

  (5)缴费时间:2021年7月11日--15日(截止15日下午16:00);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 7月18日-- 19日。

  2.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只能选择职中、高中(县城、农村)、初中、小学、幼教、特教中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上传材料:

  ①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

  ⑤2021年毕业生暂无毕业证书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9、2020年毕业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

  ⑥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阜宁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每人100元,缴费时要在缴费备注栏注明报考人姓名及报考学科,然后通过支付宝付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 7月 15日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乡村定向师范生、男幼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其它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7月15日登陆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4)资格初审和缴费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5)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选岗签约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及岗位计划调整和递补情况等均在网上报名系统适时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由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3.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在笔试前14天申请“苏康码”,考试当天提供“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由阜宁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要求在发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如有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3.乡村定向师范生和男幼师不组织面试。

  (四)面试

  1.面试由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各学段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

  3.面试采用微型课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4.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各学段、各学科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入围人员名单时发布,乡村定向师范生、男幼师一并参加;体检、考察分别参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

  2.体检前所有考生应向阜宁县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④2021年毕业生暂无毕业证书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9、2020年毕业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阜宁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

  凡是提供与招聘范围与对象、报考条件不符的人员,一律取消体检资格,各学科按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选岗签约针对部分需选岗的岗位,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组织入围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并办理签约手续,由阜宁县教育局、相关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签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入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选岗签约,视为自动放弃,同样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乡村定向师范生的选岗按综合成绩(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男幼师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

  (七)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和实际选岗签约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均列入事业编制,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21年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无正当理由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寄送到阜宁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6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个人档案未按时转入者,暂停办理进编和工资初定手续。

  四、其它

  1.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2.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3.选岗后放弃聘用或在阜宁县教育系统服务期未满3年(乡村定向师范生、男幼师按协议执行)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7731805。

  5.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7737203 0515-87737202(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本次招聘公告可登陆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阜宁县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阜宁县教育局2021年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和男幼师招聘计划表

  阜宁县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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